宣判道:「詹姆斯·凱西,前紐約州罪犯,於1851年通過虛假陳述非法獲取公職。」
ᴏᴏᴘ.ᴛᴡ 呈現最新的小說章節
「經舊金山市警戒委員會調查證實,你於昨日僱傭槍手謀殺《舊金山公報》主編詹姆斯·金,意圖掩蓋犯罪事實、破壞新聞自由。」
「根據美國憲法及舊金山市《治安維持條例》,你被判有罪,處絞刑,明日執行!」
「韋伯,你他媽的瘋了!」
凱西向後踉蹌退去:「你是市長,舊金山市的市長!而這是縣監獄,你沒有管轄權,沒有審判權!這他媽是違憲!」
」?個這過想沒麼怎,時法枉贓貪、時長局察警上當段手法非過通初當你?憲違「
」。會員委戒警的成組發自們民市是而,我是不的你判審責負,且而「:容笑的諷嘲個一了出露伯韋
」。憲違我定裁法沒也,這在官法大席首森普湯算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