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普案開啟罪犯的黃金時代
副標題:最高法院多數意見為罪犯鋪就紅毯,執法者雙手被縛,誰來保護守法公民?
作者:馬修·白蘭度/前聯邦檢察官/《華盛頓郵報》特約評論員1961年10月9日距離最高法院對馬普訴俄亥俄州案做出判決,已經過去了三個多月。當俄亥俄州克利夫蘭那位持有YH物品的杜爾麗·馬普女士,以警察未出示搜查令為由,成功將定罪推翻時,我們的最高法院大法官們,或許正在為自己「捍衛了第四修正案」的壯舉而沾沾自喜。他們坐在象牙塔裡,用華麗的辭藻構建著一個程序正義的完美世界。
然而,當我們走上街頭,走進那些被犯罪陰影籠罩的社區,與那些日夜奮戰在第一線的警察們交談時,我們聽到的卻是一個關於失望、困惑和憤怒的故事。
「如果有罪犯因此獲釋,那也是法律的裁決。」
這句出自多數意見書,由克拉克·T·坎貝爾大法官執筆的名言,如今已成為全國執法者心中一根難以拔除的毒刺。這不再是法律裁決,這是對犯罪行為的默許,是對執法者冒著生命危險所獲取證據的輕蔑踐踏。它宣示著,一個技術性的、非惡意的程序瑕疵,比一箱確鑿的違禁品,比一名罪犯對社會造成的真實威脅,更具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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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必須明確指出,這並非一次孤立的法律見解。這起判決背後,是半個多世紀以來,一股在最高法院內部悄然滋長的、極度危險的「自由派」思潮。這股思潮的領袖,正是我們的首席大法官馬修·J·戴倫。戴倫大法官或許沒有親自撰寫本案的多數意見書,但他投下的讚成票,以及他長期以來鼓吹的「嚴格約束政府權力「、「擴張刑事被告權利「的理念,正是本案判決最核心的驅動力。
坎貝爾大法官,曾經作為司法部長,理應比任何人都清楚執法工作所麵臨的嚴峻挑戰。他曾是我們的戰友,是一個時代的硬漢。然而,令人心痛的是,他似乎已在戴倫大法官所營造的學術氛圍中迷失方向,變得軟弱。他今天的判決,是對他曾經領導過的、那些為國家安全流血犧牲的探員們的背叛。
我們已經看到,類似的邏輯正在被複製到全國各地的法庭上。一位經驗豐富的凶殺組探員無奈地告訴我:「現在,一個殺人犯可以因為逮捕他的警官沒有在搜查令的日期上點對逗號而逍遙法外。而我們,卻要冒著生命危險去補救這些文書上的錯誤。」
這正是戴倫法院所帶來的「新秩序」:罪犯的權利至高無上,而守法公民的安全則被置於次要地位。執法人員的專業判斷被不斷地質疑、貶低,他們被塑造成潛在的「獨裁者」,而真正的獨裁者一那些持槍搶劫、殺人越貨的暴徒—卻被描繪成需要司法係統精心嗬護的「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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