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手打了就最少三年有期徒刑,打傷了就是流放兩千裡,打骨折就是絞死之罪了。
當然這裡指的是主犯,從犯要罪減一等,但如果從犯不是良人而是家奴的話反而還要罪加一等,北宋為了抑製豪強,有著家奴犯法,比主人罪更重的規定,所以十之八九,今天所有動手的這些人都可以當主犯來查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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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仙檢查了一下,發現這趙二虎雖然確實是鼻青臉腫,但好像也確實是沒有骨折傷,忍不住道:「你是想就這樣,判他們一個流放兩千裡,還是……想要弄死他們才解氣呢?」
「官人的意思是?
「我記得大宋律法,違製罪可以跳過常規程序先杖責後審判,可惜你沒有骨折,如若不然,既是死罪,本官就可以打死他們,替你報仇了。」
趙二虎:「我明白了,官人,此事,你當真會一查到底麼?」
「自然是一查到底。」
」。人官小王你信虎二趙我,日今,人官過信沒來從,年多役為虎二趙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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