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要不先吃飯,然後再煮屍體?”
“屍體煮起來就去吃飯,煮到脫骨的時間應該差不多。”江遠說完問雅各布:“你們有大的水浴鍋嗎?”
“沒有煮一個人那麽大的,可能要分開來煮,正好都是已經切開了的……”就算雅各布是法醫,說到這裏也覺得有點地獄了,連忙停下來,再打電話給屬下,道:“我們有幾個高壓鍋,還有小的水浴鍋,大概能煮四分之三的樣子……就是煮個八十斤左右應該沒問題,剩下的可能要等第二鍋了。”
煮兩次就稍微有點浪費時間了,因為法醫人類學隻需要骨頭,而要煮到骨肉分離的程度,又都是超級大塊的肉,花費的時間就太久了。
至於說將已經被分屍的屍塊再切小一點……這種事情法醫也不是太喜歡做。
江遠於是轉頭看向尼查,道:“你說你們準備了過火鍋,可以把火鍋的鍋拿過來先煮屍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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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今時今刻,尼查就很希望江遠不會說印尼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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