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章 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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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文頡來說,隻要判處這個殺了他兒子的賤民淩遲處死,方才是秉公執法。

其他的結果,不管楊清源如何說理,如何析律,在文頡眼中,都不過是在為張三開脫。

沒有理會此刻麵色陰沉如水、還想無理取鬨的文頡。

楊清源將目光轉向了餘下眾人,“諸位,可曾看清?!”

剩下眾人都點了點頭,除了文頡這個從基礎邏輯開始反對,楊清源的人,餘下眾人對於這個結果是可以接受的。

至於文頡,那就是不講道理了。

他從這個實驗的基礎開始質疑,甚至他不質疑這個實驗是否有效,而是直接質疑,書中記載的難道就一定對!?

這種質疑在學術上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在司法實踐之中,就是不講道理。

別說是大周,即便是藍星之上,反對者照樣可以質疑筆跡鑒定存在謬誤,所用方法不能正確驗證事實。

但是這種質疑是無賴邏輯,審判者也不會采納。

反對者不僅僅要質疑這個實驗或者方法的有效性,還需提出合理的理由。

如此的反對才能算是真正有效力的反對。

不理會文頡,楊清源帶著一眾人回到了公堂之上。

“啪!”

楊清源一拍驚堂木。

“文來福,現如今你有何話說?!”

跪於堂下的文來福,雖然親眼見證了剛剛的驗屍的一幕,但是文來福卻沒有選擇的餘地。

他是文家死士,從小被文家培養,可以不忠於天子,但不能不忠於文頡。

“我還是那句話,我親眼看見張三在一箭射中我家公子之後,上前重擊我家公子,導致我家公子身亡!”

對於文來福的回答,楊清源也是有心理準備的,這些死士一般都是這樣的性子。

楊清源也沒指望文來福能突然如實供述。

有蒸骨驗屍之法為憑,文來福的證言已經不重要了。

蒸骨驗屍法的結果和李青凝主仆、文五的證詞相互印證,又能與張三自述的口供相契合,具有高度蓋然性,可以排除其他合理懷疑。

這些就足以作為定案依據了!

“啪!”楊清源再拍驚堂木,朗聲說道。

“翠華山獵戶張三射殺左屯衛大將軍文頡之子文破軍一案,曆時多日,終可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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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已查明,人犯張三蓄意殺害文破軍,於四月廿九翠華山上,以獵弓將文破軍射殺,然正值文破軍綁架李府李青凝之際,雖有殺人之心,殺人之行,卻無殺人之果,反成大義。綜上所述,大理寺對張三判決如下。”

“人犯張三,判殺人之罪未遂,處徒刑三年,可以銀抵罪!”

“文破軍,光天化日,綁架民女,圖謀不軌,判非法拘禁、奸淫未遂,但人犯已死,不再追究!”

“惡仆文五!為拘禁、奸淫之幫凶,念及如何供述罪狀,罪減一等!處流放三千裡,徒刑五年!”

“惡仆文來福,為拘禁、奸淫之幫凶,於堂上偽證,罪加二等!處斬立決!”

“啪!”隨著楊清源驚堂木拍下!

“張三、文破軍案,至今日審結,案卷之後,交刑部複核,若有不服之處,可前往刑部伸冤!”

如今的大理寺已經拿回了不少的權柄,但是出於上位者製衡的目的,周帝還是讓刑部和大理寺兩家互相製衡。

凡京畿要案,由大理寺主審,刑部複核。

凡地方大案,可由刑部主審,大理寺複核。

兩家相互製約,互有審判、複核之權。

不至於讓一家獨大。

但是如今的大理寺卻集調查、抓捕、審判於一身!再加上收服了六扇門這個小弟,權柄已漸有壓倒刑部之勢。

“退堂!”

隨著大理寺捕快的退堂威武之聲,張三一案暫時落下了帷幕。

但是當事人卻是兩種態度,文頡一甩袖,憤然離開,對於這個結果,他不能接受。

不但殺兒子的凶手沒能抓住,反而搭進去了好幾個死士和不少的銀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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