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尋歡毫不在意,以他和楊清源的交情,這都是小事!
楊清源接過奏疏簡單翻閱,其中的內容果然與楊清源所猜測的一致。
都察院的一眾禦史,結案乾淨利落,將文頡所犯之事,幾乎都查清楚了,洋洋灑灑寫數萬字,證據確鑿,條理明晰!痛斥文頡之罪。
但是這殺不了文頡。
楊清源從袖中掏出一本奏折,“李兄,我也寫了一份奏本,還請李兄斧正!”
李尋歡翻開楊清源的奏疏,一股如劍意般鋒芒的殺氣透紙而出!
文頡,劫掠奸淫良家婦女,致使數百戶人家,妻離子散!其罪一也!
為防止消息走漏,殺人滅口,掩藏屍身,其罪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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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兒媳有染,有逆人倫,無恥之尤,其罪三也!
私通趙王麾下大將,有往來書信,不忠朝廷,其罪四也!
!也五罪其防邊賣出,寇倭結勾中暗
!也六罪其!軌不謀圖,士死養豢
!也七罪其,反謀同視,甲兵藏暗
!機生切一的頡文絕斷以足!罪大條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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