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阿婆轉身從自己的破布包裹之中取出了一本略顯破舊的書籍!
楊清源在看到的一瞬間,瞳孔微微一凝。
《大誥》。
太祖遺訓,有冤難伸者,可手持《大誥》入京,沿途官員不得阻攔,有違令者!殺無赦!
有冤者,於大明宮前,敲響登聞鼓,無論案件何為,天子必須受理其冤屈,重新複查此案。
若是真的有冤屈,不僅不受懲罰,還可得到獎賞,但若是依仗此律,誣告胡為者,杖責八十,流三千裡。
楊清源已經研究過這個案子的案卷,即便是李阿婆手持《大誥》,敲響登聞鼓,在沒有新的證據和線索的情況下,也不可能翻案!
而以李阿婆的身子骨,杖責八十,等同於杖斃!
李阿婆,對著楊清源和柳望舒行了一禮!便出了大理寺向著宮城方向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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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清源還想再勸,卻看出了李阿婆眼中的堅定之色。
”!程前了誤,子婆老孤個一我了為莫切們你!死兒守的我著看地睜睜眼能不我可!法枉有沒也爺老官的部刑,了力儘們你道知我!官好個是你,人大楊“
!絕決和定堅的中之神眼,時話說婆阿李,見看能源清楊
!生已誌死
!剛則母為,柔本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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