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怨他,因為他給我口飯吃,我隻恨那個婊子,我想等我長大了,我要找到那個婊子,把她的腦袋割掉帶回家。
10歲那年,爸死了。
巡捕房來說,是清晨掃大街時,跟兩個摔酒瓶的混混發生口角,被捅死了。
我並不難過,隻是覺得他死的窩囊,還有,以後沒人給我飯吃了。
空白民不能買墓地,我也沒錢,我沒領回他的屍體,我想他的屍體應該是和垃圾一起被燒掉了。
11歲,我不用上學了,我去撿垃圾。
1個人很難撿到能換錢的垃圾,那些有組織的拾荒者會霸占垃圾堆,刨屍的野狗也會衝我凶狠齜牙。
我隻有一個人,很難搶過別人。
12歲,我認識了桐哥,他比我大兩歲,我倆一起結伴撿垃圾。
13歲,兩個人強過一個人,我們聯手拿磚頭砸死了野狗,吃掉了它的肉,真香。
可是,我們依舊搶不過那些拾荒者,大部分時候都吃不飽,有次,有個穿著乾淨的小孩遞給了我一塊麵包。
我和桐哥分掉了,吃完後,我和桐哥更餓了。
第二天,我們在路上堵住了那個孩子,搶走了他的書包,哈哈,那天我們吃的很飽。
後來我們又搶了幾次,可惜,後來那個孩子不見了,我和桐哥很生氣,
14歲,桐哥又拉進來兩個孩子。
我們沒拾荒者壯,但我們夠凶狠,所以,我們搶到了一個垃圾桶,我們偶爾能吃飽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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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圾垃撿子輩一想不他說哥桐,歲51
cpn要重個是威馬: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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