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叫巧丫頭,自家有個小兒子,倆人年齡相當,於是在他三兒子趙俊傑十八歲那年,他乾脆託了媒人,將吳巧說給了自己的小兒子趙俊傑,兩家就此定下了婚約。
當初趙傳印提這事的時候,趙俊傑本就不樂意,可爹固執己見:“俺覺得巧丫頭不錯,就是腳大了一點,不過那又算什麼,人家幹活可是一個頂倆,俺覺得挺好。”
俊傑心心念念的想要的媳婦,是知書達理的閨閣秀女,他也知道吳巧沒有念過書,於是又說:“爹,俺想找個識字的女孩。”
可他爹趙傳印鐵了心要他娶這媳婦:“女孩子家識字有什麼用?又不出去做生意,老話說得好,女子無才便是德。巧丫頭隨她爹,性子爽朗,雖說模樣不算頂漂亮,卻也生周正,就是性子野了點。這孩子俺看著長大,也是老實本分人家的姑娘,錯不了。”
趙俊傑想再說點什麼,他爹將大煙袋鍋子在桌沿上狠狠地磕了幾下:“行啦!你還沒完了?兒女婚事向來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爹還沒死呢!輪不到你當家。”
趙俊傑縱然心裡萬般不樂意,也不敢再說什麼。
吳家村到趙家埠子不過十裡路,嗩吶班子一路吹著《百鳥朝鳳》,紅漆花轎顛顛悠悠,不到一個時辰,便到了趙家大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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