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重耳中。
“漠北飲冰,難涼熱血。”
林千重聽完,溫雅的眉眼露出震驚。
抬眼時,馬車已經走遠,消失在熙熙攘攘的人群裡。
彩衣歪了歪腦袋,“相公,周公子跟你說了什麼?”
林千重激動得單手顫抖,“竟是他,竟是他!”
“啊?”彩衣疑惑,“這不是我們和他們的第一次見麵嗎?”
林千重休整了一下激動的心情,原本就細長的狐狸眼像月牙一樣彎起,緩緩道:“你還記得我跟你說的我少年時的第一個好友嗎?”
彩衣點點頭,“記得。就是你做成的第一筆大生意,賣冬衣的客人。那個人叫任平生,你和他書信來往,都視彼此為知音。”
林千重死死攥住彩衣的手,一瞬間褪去了所有的沉穩,仿佛一個幼稚的少年。
“彩衣,周公子就是任平生!一定是他,隻有他才知道我們當年聊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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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瞬間,林千重仿佛跨過了五年的歲月,來到了那個莽撞而熱烈的冬天,又重新體驗了一遍展開那封信時的激動心情。
高山流水,知己難尋。
千裡的山海外,原來還有這麼一個人,如此契合自己的心意,實在是太難得了。
不過林千重沒有回信,隻是珍重的將那封信好好裱好,裝進了厚重的木盒。
這大概就是知己的默契。
若是有緣,自會相見。
五年,他們竟然真的再見了。
而且,他還救了自己的命。
林千重深呼吸,“彩衣你懂嗎?那種情感,就是,我不知道怎麼形容…”
彩衣笑得溫婉,嗔了他一眼,“懂了懂了,心動了。”
林千重皺眉,“彩衣,你說什麼呢,我心裡隻有你一個人,這是好友的情感…”
彩衣捂住他的嘴,“好啦好啦,不逗你了,趕緊把這批貨卸了,我陪你回淮南。”
林千重點頭,“耿耿憶瓊樹,天涯寄一歡。願他們此行一帆風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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