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將其活活打死。”
“有目擊者稱,當時這名歹徒並未做出反抗,而且已經跪在地上求饒,丟掉了手裡的武器。按照國際公約,以及炎國軍人善待俘虜的條例,他應該被帶回來接受審理,而你卻當街將他殘忍打死。”
“關於這件事,以及後續造成的不良影響,你怎麼解釋?”
方勤攥著拳頭,情緒開始變得激動:“那些暴徒燒殺搶掠,殘忍殺害無辜路人,連三歲的孩子都不放過!他們跪在地上放下槍,就可以成為俘虜,可那些被他們打死的人呢?”
“法律,要求善待俘虜;但良心告訴我,隻有將他活活打死,才能給予受害者家人最大的寬慰!”
“如果,再來一次,你還會這麼選擇嗎?”女軍官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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