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暗下來了,號舍外巡夜的更夫開始第一輪巡邏。
油燈被送了進來,寧意點上燈。
吏役送來了號舍裡的晚飯——一碗粟米粥、兩個糠菜饅頭。
寧意就著自己帶的肉脯,把粥和饅頭都吃了。
吃完飯,她吹熄了燈,躺在木板上。
還有兩天。
……
第二日,試卷發下來。
寧意把試卷展開,先把今日的題量從頭掃了一眼——五經題兩道,《春秋》、《禮記》各一,另附一篇判文。
判文放最後,先看前麵兩道。
她把目光落在《春秋》的題麵上,讀了一遍:
“《春秋》宣公二年書:晉趙盾弑其君夷皋。太史董狐直筆書之,以‘子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討賊’歸罪於盾。孔子聞之,以為直筆。試論身居上位者於屬吏之過失當負何責,並申論此於當世長官督屬之道有何警鑒。”
寧意盯著題麵,看了兩遍。
然後她在心裡笑了。
不是那種送分題的竊喜,是一種更複雜的笑——這道題,出得刁。
“晉國的趙盾弑殺了國君夷皋。”
但實際上,真正動手殺死晉靈公的是趙盾的族弟趙穿,並非趙盾親手所為。
然而,當時的史官董狐依據禮法和職責原則,仍然寫下“趙盾弑其君”。
理由是:“你身為國家正卿,(也就是最高執政官),逃亡時未走出國境,返回後又不懲辦弑君凶手,責任豈能逃脫?”
孔子聽聞此事後,稱讚董狐是“古之良史也,書法不隱”,即古代優秀史官,秉筆直書、不加掩飾。
表麵上看這題,它考的是《春秋》的典故和筆法。
趙盾弑君案,經學裡的經典討論,曆代學者翻來覆去嚼了幾百年,注疏堆起來能比號舍還高。
按照標準答法,你隻要把左傳原文引一遍,再把公羊傳和穀梁傳的異說辨析一番,最後扣個“直筆不諱、是非分明”的帽子,就算及格了。
但這道題妙就妙在最後那句——“於當世長官督屬之道有何警鑒”。
出題的考官在提醒你:我不想看你背書。我想看你用。
把一千多年前的一樁弑君公案,拉到眼前的官場上來談。
談什麼?談一個當官的,手底下人犯了事,他該不該被連坐。
這不就是管理學裡的“領導責任製”嗎?
寧意嘴角的弧度更深了。
上輩子在企業裡乾了十年,她見過太多這種事了。
部門出了紕漏,第一個被拿出來祭旗的永遠是部門負責人。
不管你知不知情、有沒有參與,你簽的字、你蓋的章、你坐的那把椅子,就是你的罪證。
“趙盾啊趙盾,你大概是中國曆史上第一個被‘問責製’乾掉的高管了。”
她在心裡給這位春秋時期的晉國正卿點了根蠟。
但吐槽歸吐槽,這道題她不能寫得太現代、太激進。
上一場的策論已經夠猛了,這一場得稍微收著點。
鋒芒外露的文章寫一篇是驚豔,篇篇如此就成了刺頭。
考官也是人。
你一直戳他,他會疼。疼了就要找你麻煩。
所以這篇的策略是:用最正統的經學框架,裝最鋒利的現代內核。
外麵是溫良恭儉讓,裡麵全是KPI考核和追責機製。
嗯,反正,就稍微收著那麼億點點!
思路理清,寧意提筆蘸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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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經》以‘弑’加於趙盾,非誣也,正也。正何?正‘位’也。夫天下之治亂,係於百官;百官之臧否,係於長吏。長吏者,非獨行一人之事,乃總一方之責。”
“趙盾居正卿之位,食正卿之祿,則晉國社稷安危、君臣綱常維係,皆其職分之內。”
“弑君者雖趙穿,而弑君之局,成於趙盾之失職。董狐之筆,誅的不是一個人,是一把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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