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而易見,這副本已經完全不是3級的水平了!
魔物實在太多,速度又實在太快,他甚至不知道他們能不能成功逃出去!
…
王坤疼得渾身都在顫抖。
僅剩下一隻的眼睛透過血色和指縫,在吳懷民顛簸的脊背上,望著身後鋪天蓋地湧來的魔物。
它們看起來那麼小,明明平日裡那麼輕易就能殺死,為什麼……
眼睛淌出溫熱的淚,滴在傷口上,疼得心口酸澀。
——為什麼我的劍這樣軟弱,反應又這樣遲鈍呢?
…
王坤是個很普通的人。
小學六年裡,同桌每次過生日都會邀請全班同學,卻總漏過他,每一次都是。
其他同學唱著生日歌時,他總是哼著《浮誇》,踢著石頭,背著書包,在夕陽中放學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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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一根木棍當作劍,背上的舊書包就成了騎士的紅鬥篷。
想象著掌聲和鮮花,王坤想象自己是個威嚴又驕傲的騎士。
他要披著絲綢的紅鬥篷,騎著白色的駿馬,與巨龍搏鬥,救出美麗的公主,然後幸福快樂地活過一生……
王坤太普通了,普通到長大了以後就徹底忘記了年幼時的幻想。
他按部就班地讀書,輟學,找工作,被辭退,背上了債務,送別了雙親。
此生中第一件讓他感到“呀我也不是那麼普通嘛”的事,就是將自己的身份證掰成了兩半,換了一個圓滾滾的獵人徽章。
“噗,什麼鬼設計,哥布林真是醜死了。”
19歲的王坤想著。
20歲的王坤替獵人小隊背了一天雜物,掙了五十塊錢。
《浮誇》的曲調一直在他心口嗚嗚嗷嗷地響,在晚上睡覺時,吵得讓他難受。
很累,但睡不著覺,心口悶悶的疼。
於是起來,在出租屋深夜的燈光下點燃了一支煙。
“要不……”他曬著月光,腦子暈乎乎地琢磨著,衝動地做了個決定。
“要不,去當個劍客吧。”
他試著拿起了劍,從最開始的生澀再到圓潤自如,耗費了他整整三年的時間。
23歲的王坤砍了第一隻哥布林。
“也不是很難嘛。”他抖著腿,顫顫巍巍地想著。
到了29歲,《浮誇》的曲調被徹底遺忘,取而代之的是《追光者》憂鬱溫柔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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