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見三妹妹,於是離開。
他辯解,離開時遇到狗追,才會慌慌張張。至於衣衫上的血他根本不知從何處沾染的。而手背上的牙印明明是傍晚出發去赴三妹的約時和侯府自家親妹妹爭執時,被他親妹妹所咬傷。
可侯府,包括他那親妹妹都否認,並未和裴肅發生過爭執,更未咬過裴肅。
侯府眾人信誓旦旦,指控裴肅向來心胸狹窄,睚眥必報,府中但凡有人惹到他,他必定下死手,將人打傷打死。
侯府死在他手中的人命至少十幾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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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此查細仔必務寺理大部刑命,怒震帝皇,行惡等此
。解辯的有所肅裴了回駁,旦旦誓信人府侯,妹三殺虐肅裴了定咬人家崔
……罪有判被肅裴,山如證鐵,鑿確證物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