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間的衝突,並導致當年10月的HR起義。
然而,由於叛徒林楚的告密,起義計劃被提前泄露,導致殖民當局搶先采取行動。
當年10月9日,殖民當局對巴達維亞城內外的HR展開大屠殺,前後持續7天時間,共殺害HR萬餘人,焚毀房屋六、七百座。
有傳教士報告說包括城外的HR死難者,總數在幾萬人以上。
東印度公司的官方報告說:荷蘭人和其他歐洲人無論軍人、平民都共同實施了這場浩劫和屠殺,土著人部隊充當幫凶,而且表現更加殘忍貪婪。
由於大屠殺主要集中在城西的紅溪河,所以該事件又被稱為“紅溪慘案”。
“紅溪慘案”發生後,荷蘭及殖民當局開始害怕起來。
畢竟當時的我大清是數一數二的大國,他們擔心我大清會采取報複行動,不僅使已有的貿易通道中斷,而且一旦發生戰事,自己未必就是我大清的對手。
為避免事態擴大,一方麵,荷蘭直接將荷蘭東印度公司總督逮捕入獄;另一方麵,荷蘭殖民當局派專使攜帶“說帖”前往我大清,意在向朝廷謝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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