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他們結婚的時候因為是二婚,加上領證太快,彩禮和酒席提都沒有提。
隻是關係近的一起吃了個飯,就算是認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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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母一下子拿了十萬塊錢出來,就是希望她別離婚。
她清楚的明白 ,自己的兒子也就一張臉能看,但是他也就那張臉了,沒人會願意再嫁給他的。
現在又聽到他那方麵不行,更不能讓張鳳寧走了。
她帶來一個女兒,到時候他兒子老了可能就要靠他女兒養老了。
拿到這十萬的時候,張鳳寧不再咄咄逼人。
“你和我兒子好好過日子,一起撫養你女兒長大,他做不到的,我們做父母的來幫他做。”季母的話讓她表情明顯鬆動:“但是她以後一定要給我兒子養老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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