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性法修訂附錄草案·第三工作稿》已於本日覆核流程中被引用一次。是否同步回看個人舊注?
他點開。
舊注隻有兩行,掛在草案最末尾,沒有進入正式留檔摘要:
「連續體可以替死者繼續承擔生活,不能替死者撤銷死亡。
若法必須優先保存生活,那麼至少應有人記下,這兩者不是一回事。」
署名仍是林徹。
他把這兩行字看了很久。係統判斷他進入長時閱讀狀態,側邊亮起一條柔和的護眼光帶。光落到桌麵紙本上,那本灰皮摘記已經翻到新的一頁。林徹拿起筆,把那兩行舊注重新抄了下來。
寫到最後一個字,他停了一下,筆尖懸在紙上方。
外麵的夜間引導屏已經切到低亮模式。門廳散掉一批人,又補進一批。新的恢復體、新的關係人、新的續掛責任,在各個接口裡排隊往前走。係統右上角跳出兩條提示:
——程以笙:復歸執行序列已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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