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規罰定點球,重新比賽站在此線外,其它違例、犯規、出線,均在就近邊線投球。邊線投球不得踏線,踏線為違例。
2.比賽用球。用皮革製成,重15-20克。
3.背簍。由塑料製成。高23厘米,簍口呈半月形;上寬直徑33厘米,上短直徑ZI厘米,下寬直徑22.5厘米,下短直徑14.5厘米。
(四)比賽隊
1.組成。比賽隊一名教練員、五名運動員(其中1人為隊長)。
2.教練員。檢查記二表上本隊隊員的姓名、號碼是否相同,核實後簽字,並指定3名上場隊員。比賽進行中亦可坐在隊員席上對本隊場上隊員進行指導,可叫停調換隊員。
3.隊長。代表本隊選擇發球權或場區。代表本隊請主裁判員解釋規則及判定的情況。
4.隊員。比賽開始時上場參賽的隊員稱為正式隊員,未上場的隊員稱為替補隊員。隊員上場參賽必須穿著運動服裝、運動鞋,配有兩種不同顏色的號碼布。四、比賽通則1.比賽時間。比賽競賽20分鐘,分上下兩局進行,局間休息5分鐘。比賽上下半場有一次暫停(暫停一分鐘時間扣除)。
2.比賽開始。比賽開始前(一般為10分鐘)各隊到場,登記運動員姓名、號碼,並由主裁判員召集雙方隊長,用拋硬幣的方法選擇發球權或場區。比賽由隊員在中線兩側5米線上發球開始。獲得發球權的隊,由一名隊員在中線兩側5米線蝴球傳出後比賽即為開始。每投中一次,雙方隊員都要回到本隊場地一方,由投中者的對方發球重新開始。下半局雙方互換場地和發球權,並以上半時同樣的方式開始比賽。雙方隊員不得推人、拉人、拉背簍,故意阻擋撞人,不得故意出邊線。如果防守隊員在進攻隊購球時犯規或故意出邊線判罰定點球。如果進攻隊員犯規或出邊線則判罰發邊線球,在比賽中如部員出邊線(與投擲球無關人不影響比賽正常進行,可不判違例。但必須掌握有利無利。如進攻隊員踏線,就必須判違例,如防守隊員踏線,球又沒向他簍內投放,可不判。
五、得分
將球投人對方背簍中,判得1分,球整體進人簍後,屋然由於防守隊員跑跳又彈出,都為投中有效得分。如在邊緣,整體沒進人背簍內彈出,為沒投中不得分。
七、比賽勝負
𝑤𝑡.𝑝𝑜𝑜於源來節章本
。隊勝為隊的多分得,負勝定判分得方雙以,束結賽比.1
。負勝出決至直,鐘分3時加續繼,等相仍如。負勝定決賽時加鐘分3以,等相分得方雙著.2
束結賽比、八
。束結告即賽比,時號信束結間時賽比出發員時計
。廣推泛廣裡園校校高在合適較比,大量動運、強性味趣目項育體統傳項兩這: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