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弗蘭茨的做法極其短視,認為這樣會踐踏法律的權威,並且極易滋生腐敗,甚至導致叛亂。
反對的聲音一浪高過一浪,很多專家都無法接受一部會改動的法律,哪怕它隻是用在殖民地,哪怕它隻適用於經濟方麵。
不過弗蘭茨卻是不為所動,他從不認為法律等於真理,知錯改錯才是正途。
其他國家可能無法接受這一點,但奧地利帝國並非典型的近代國家,甚至它的權威也不完全來自於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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