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一卷空白的竹簡,手裡握著筆。他坐了一夜,一個字都沒有寫。天亮的時候,他把筆放下,站起來,走到窗前。窗外的天亮了,太陽從雲層後麵露出臉來,金燦燦的,照在院子裡,照在桂花樹上。
“我不會做的。”他輕聲說,“我答應過陛下。”
他轉過身,走出書房,去上朝了。
嬴政在“續命錄”上寫了一行字。不是寫新的人,是寫李斯。
“始皇帝三十四年秋,李斯與張良修書,言及後世之事。李斯自陳不會矯詔立胡亥。寡人信之。寡人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後世之人,當知寡人之臣,非皆奸佞。”
寫完之後,他把筆放下,靠在禦座上。殿外,早朝的鐘聲響了,嗡嗡的,在清晨的空氣裡傳得很遠。他聽著那個聲音,想起了李斯。那個人跟了他二十多年,從一個小吏做到丞相。他信他。他不能不信。不信,就沒有人可用了。
他站起來,整了整衣袍,走出了大殿。
———
李斯在竹簡上寫下了誓言,張良做了見證。那個後世史書中與趙高合謀的奸臣,在這一刻選擇了另一條路。您覺得他能守住誓言嗎?歡迎在評論區留下您的看法,順手打個分。如果喜歡這個故事,別忘了推薦給朋友。您也可以留下名字和職業,說不定下一塊碑上刻的就是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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