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5章 毫無道德!【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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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德這招利用基層法院進行定性...那基本玩不開。

基層法院要鑑定,就得先給高院打申請,屆時,杜藤會明白徐德的目的。

可問題來了。

「凶器是『槍』啊!」

錢昊眼前好似要射出兩條雷射,整個人隻覺震驚。

但嘴裡和腦子卻絲毫沒有停頓,他繼續道:

「凶器目前是以『槍械』的態度被對待,而槍枝,屬於『高危違禁危險品』。」

「依照公安部規章,即《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288條,原文規定:對於實物不宜移送的,應當將其清單、照片或者其他證明文件隨案移送。」

「依照《刑事訴訟法》第363條,原文規定:應當根據情況,分別審查以下內容『槍枝彈藥、劇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其他違禁品、危險物品』,查封、扣押機關根據有關規定處理後,是否隨案移送原物照片和清單等。」

用人話來說。

就是普通凶器,證據,是要隨案移送。

比如一把剪刀,一柄水果刀。

而特殊凶器就不行了。

比如剛才說的易燃易爆物品,以及......槍!

「隨後。」

「再依照《刑訴法》245條,原文明確規定:對不宜移送的,應當將其清單、照片或者其他證明文件隨案移送。對違禁品或者不宜長期保存的物品,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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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昊喃喃道。

這條規定。

就是,先前被列為特殊情況的凶器,可以以清單、照片或其他文件的形式移送。

而針對原物,也就是凶器本身,應當按照規定處理。

按照規定,凶器要放在哪?

「是警局!」

「是了,凶器是被按照槍械對待,那這『假肢』目前就在公安,而不在法院或檢察院!」

「基層法院如果想申請對『假肢』進行鑑定,它不需要向中級法院、檢察院,高級法院申請,它隻需要向警局申請!」

「杜藤吃飽了撐的都不會在案子已經二審的情況下,還盯著警局啊......」

「既如此。」

「那基層法院就會神不知鬼不覺的,在所有人都不知道的情況下,針對凶器做出一份是否為『假肢』的鑑定......」

錢昊懵了。

他徹底懵了,此時整個人用一種匪夷所思看待怪物一般的眼神盯著徐德。

一起高院的案子,對方想到用基層法院破局?

瞞天過海?

還是暗度陳倉!?

不,不重要了,至少,由基層法院所做出的這份鑑定...不會有任何人進行乾預!

而存在司法效力的證據,在庭審中又是通用的,可以拿到二審法院使用.......

甚至說。

鑑定機構也不止一個。

高院用的是最高級的物證中心,基層法院可能找個鑑證所就用了,彼此間再次避免被他人知曉的情況。

隻是,目前唯一的問題出現了。

「等等。」

「要是這樣的話。」

「下次開庭,要是原告方拿出一份,說『凶器』是『槍』的鑑定報告。」

「然後,咱們也拿出一份,說『凶器』是『假肢』的鑑定報告......」

「這兩份都具備司法效力,那法官怎麼辦?」

恍惚間。

錢昊忽的眼角一抽,他好像看到了一副畫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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