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十年前這場國乒奧運會上的經典場景,這也是我們國乒選手馬隆的金牌路上的關鍵一戰!”
“當時出於對國乒奪得奧運金牌的興奮心情,龍國僑丹的團隊就馬隆選手的這個動作,作為了龍國僑丹的LOGO,這很合理。”
“原告方是說我們這LOGO手裡的是籃球,實則不然!我們龍國僑丹LOGO動作手中拿的是乒乓球拍!”
“在當時,我們龍國僑丹,並未取得馬隆先生的授權,所以一直以來,龍國僑丹都對馬隆先生懷揣著相當之大的愧疚,而在前不久,我們已經對馬隆先生進行了賠償,取得了馬隆先生的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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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著,葉辰將商標和這個馬隆在奧運的動作放在一起。
嘿!
還真他娘的完美貼合!
壞就壞在龍國僑丹這個LOGO是個線條圖,你說這手裡拿的是乒乓球拍,他也沒毛病!
這很合理!
?啊
。起一在合貼OGOL的丹僑國龍和作動的拍球乓乒持隆馬著看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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