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的蘭芳高級法院的審判庭設在行政公署東側一棟新建的三層建築裡。
今天一大早,法院門口就圍滿了人。
消息是三天前公開在報紙上刊登的。
蘭芳司法部發布了一份簡短的通告,稱「涉嫌於正月初四在蘭芳領海附近槍殺四名蘭芳公民的荷蘭籍犯罪嫌疑人範·德·維爾曼,將於三日後在新京地方法院公開受審」。
通告沒有提太多細節,蘭芳司法部隻發了一份簡短的公告,沒說太多細節,隻說時間和地點。
但這份簡短的通告卻在南洋華人中引起了巨大的震動,從新加坡到檳城,從巴達維亞到馬尼拉,每一條華人街巷裡都在傳著同一句話。
蘭芳要公開審判下令槍殺華人漁民的荷蘭軍官,判的還是死刑。
所有華人聽到這個小道消息的第一反應就是不信。
新加坡牛車水的一間茶館裡,幾個老茶客端著茶碗議論紛紛。
其中一個戴著瓜皮帽的老頭搖著頭說:「洋人殺了華人,華人要判洋人死刑?這種事從大清到現在,聽過幾回?你見過哪個洋人給華人償過命?」
旁邊立刻有人接話道:「可不是嘛,在華夏本土上,洋人殺了人,要麼賠幾個錢了事,要麼直接就不了了之」
「蘭芳不一樣」
一個年輕人放下報紙,語氣篤定道:「蘭芳不是大清,也不是民國,蘭芳是華人自己的政權,李主席說過,華人不是牛馬,不是野狗,這話不是說著玩的。」
茶館裡安靜了幾秒。
那個戴瓜皮帽的老頭張了張嘴,但是沒有繼續反駁。
經過這些年的各種騷操作和作秀,現在的李學文在整個海外華人社會中威望巨大,直逼甚至超過了當初的國父,沒人敢在公開場合說李主席的壞話。
開庭當天,法院門口的街道從早上六點起就被圍得水泄不通。
除了蘭芳本地人外,還有不少從新加坡,檳城,巴達維亞提前兩天坐船趕來的記者和僑領代表。
法院隻開放了一百個旁聽席位,但門口的台階上和街道兩側站了至少四五百人,人們擠在一起,踮著腳往法院大門方向張望。
上午九點,審判庭的門準時打開。
旁聽席上坐滿了人,後排臨時加了兩排摺疊椅,連過道裡都站滿了人。
審判席上坐著三名法官,中間的主審法官是蘭芳司法部首任大法官林文慶,早年在新加坡做過多年律師,在大不列顛讀過法律。
被告席上,維爾曼和當時的機槍手巴恩斯倆人,穿著一身深灰色囚服站在鐵欄後麵,頭髮散亂臉色蒼白,一看這段時間在蘭芳的監獄裡就沒少挨收拾。
現場除了這倆人外,還有兩個白人律師的存在,荷蘭領事館派了兩名律師到場旁聽,但沒有參與辯護的意思。
這次的審判背後已經達成了一係列的協議,完全就是走個過場,不是幾個律師能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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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慶敲了一下法槌,宣布開庭。
檢察官站起來,翻開案卷,開始陳述起訴書:「被告維爾曼,原荷屬東印度皇家海軍緝私艇艇長,被告巴恩斯,原荷屬東印度皇家海軍緝私艇機槍手」
「本年正月初四上午,被告緝私艇.....共發射子彈百發,造成船上四名船員當場死亡」
「檢方認為,被告在明知或應當知道目標船隻可能為合法漁船的情況下,未經任何確認程序即下令使用致命武力,屬於明顯的過度執法和過失殺人,且造成嚴重後果。」
「因此,檢方以過失殺人罪和濫用職權致人死亡罪兩項罪名對被告提起公訴,請求法院依法判處被告死刑」
等待蘭芳的檢察官念完起訴書坐下之後,林文慶看向被告席的兩個辯護律師,開口問道:「被告方是否有辯護意見?」
被委派來的荷蘭白人律師站起身來,開始了侃侃而談,麵向林文慶開始了據理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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