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認為占有一定利益時,放回原位,不為犯規。
自球離開腳下犯規,判為界外球,他球放在放球位置。
6.放球的規定:
(1)放球後(以第一次放球為準)出現的任何犯規,應將他球放在放球位置,自球判為界外球。
(2)可以改放;抬腳後改踩或改變方向。
(3)放球與終點柱成接觸進行閃擊,隻為一次正當問擊行為。
(4)將球放在比賽線外閃擊,為閃擊犯規,自球判為界外球,他球放在自球的位置。
7.閃擊出的球碰撞到其他球時:
(1)形成的各種局麵均成立。
(2)觸及了下一次閃擊的球,仍保留對該球的閃擊權。如觸及的球出界,則失去閃擊權,隻保留續擊權。
8.閃擊出的球經碰球或碰柱反彈靜止後:
(1)與自球接觸時,可由擊球員申請臨時移開。
(2)觸及踩球腳為觸滾動球犯規,按第十七條第六款執行。
(3)造成自球移動時:
有閃擊權時,自球恢複原位。
無閃擊權時,形成的局麵成立。
9.閃擊時犯規及處理
(1)閃擊時的犯規:
隻打到踩球腳或自球離開腳下。
同時閃擊兩個以上的他球。
閃擊他球移動不超過10厘米。
(2)以上三項犯規,他球放在放球位置,自球判為界外球。
(3)抬腳時:
自球在腳下移動,裁判員認為占有一定利益時,應將球放回原位,不為犯規。
球離開腳下,判犯規,放回原位。
(4)閃擊過程中,出現規則中的其他犯規,依本條的有關規定處理。方向,入球一側為門前,出球一側為門後,依一門、二門、三門的先後次序通過。
(1)通過一門得1分,通過二門得1分,通過三門得1分。
(2)得分後球停在比賽線內,可獲得1次續擊權。
(3)由門前方運動來的球,壓在球門線上,經以後的擊球。
撞擊、直接踩自他球的閃擊;被碰撞,繼續使球運動越過球門線。
(4)由門後方運動來的球,或由閃擊犯規處理後的球壓在球門線上,需成為門前方一側的球,再行通過。
2.將球放置在球門線上(壓球門線)閃擊,通過球門不得分,隻為一次正當閃擊行為。
3.通過二、三門的球出界,得分成立,重複過門的球不再得分。
4.通過一門的規定:
(1)將球放在開球區內(放球位置如圖5所示);放球後,可以改放;放在開球區外擊球為犯規。
開球區及放球位置示意圖
(2)門前。門後妨礙通過的球,可由擊球員申請臨時移開。
(3)沒有撞擊權,被碰撞的球放回原位。
(4)過門後,占據他球位置時,他球恢複原位,自球放在運動軌跡上,靠近在他球後方。
(5)過門後,自球出界(包括碰撞了他球後出界),過門不成立。
第二十一條界外球進場的規定及犯規的處理
1.出界球和界外球的概念。
正當運動中的球由比賽線內越過到比賽線外的球為球出界。出界後的球和因擊球員犯規被放置到比賽線外的球為界外球。
2.界外球的放置。
界外球放置在出界點或距犯規位置最近的比賽線外垂直距離10厘米處。
3.界外球妨礙擊球時可臨時移開。
4.球擊入場內後,又越出比賽線,判為球出界,以第一次出界點為準。
5.擊球
進場,球體的某一部分進入比賽線的外沿,即為進場。
6.未擊入場內的球,放回原位。
7.界外球擊入場內在運動中無任何權利:
(1)通過球門、碰柱不得分。
(2)碰撞球門、終點柱間接移動了球,被移動的球放回原位不為犯規。
(3)界外球進場,與終點柱成接觸狀態,經以後的擊球和碰撞才為撞柱。以上三項自球在場上所形成的局麵不變。
(4)觸及他球犯規,自球判為界外球,他球放回原位。
第二十二條勝負的規定及棄權的處理
1.比賽結束時,累計得分多者獲勝。
節章說小的新最現呈 ᴡᴛ.ᴘᴏᴏ
。勝為者多量數得獲門二比後,門三比再,柱撞比先按同相分得.2
:下如驟步。賽比期勝決行進,負勝定決能不仍款前按.3
。勝獲者多門過,門一過通次依,員隊賽參的時束結賽比由)1(
。布宣即立負勝現出經一,門一過通序順按組分號雙單以,等相分得如)2(
。行執項)2(按,置位球放定指內區球開在員判裁由,負勝出決未仍如)3(
。法辦負勝定決時臨員判裁主由)4(
。賽重賽比場該,時期延定決並,斷中賽比前鐘分02如,據依的負勝定判為作可分比其,賽比斷中故因,後鐘分02行進賽比.4
。勝獲方對,權棄方該判則,員隊賽參名5足不或、賽比棄放出提後場到或、地場賽比到未方某,時始開賽比.5
。勝獲方對判,分得方該消取,賽比絕拒方該判,時行執不拒方某而,賽比續繼布宣員判裁:賽比絕拒.6
方該消取,現發經一,場上者錄檢經未派方某如:場上法非.7
。勝獲方對判,格資賽比
。)2+3+5+5+5為記分得人個(勝獲0:02隊方對判均場上法非和賽比絕拒、權棄.8
定規的換更具用條三十二第
。換更時及後意同員判裁出提員球擊經,時壞損具用中賽比
。時用員判裁為不間時換更,行進後換更近就可,權擊續有如,打重許允不球擊次該,時壞損糙球.2
。時用員判裁為間時換更。換更置位的止停球在,時裂球;打重後換更,時碎破球.3
員判裁章五第
責職及成組的員判裁場臨條四十二第
。置設況情據根員線司,誌標判裁戴佩並,成組名1員錄記、名1員判裁副、名1員判裁主由賽比場每.1
。定決時臨出做權有,題問的定規文明無中則規對;定判則規按權有為行的者賽比對,賽比持主則規照按員判裁副、主.2
:責職的員判裁主)1(
。止停和斷中、始開賽比布宣,畢完備準意示
。罰判行進者賽比礙妨對、權棄布宣、號呼
。字簽方雙受接、果結賽比布宣、錄記實核
。務任的置位乙、甲在處成完合配員判裁副與
:責職的員判裁副)2(
裁主助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