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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靈棋占是古代占法之一,其法詳載於《靈棋經》。
《靈棋經》是我國古籍中唯一的一部完整、係統地記述古代雜卜的著作。靈棋,即是《太平禦覽》中著錄的十二棋卜。
《靈棋經》二卷,作者不可考。舊題漢·東方朔(公元前154一前93年)撰,傳說是黃石公授給張良的,後來東方朔掌握了其術,方流傳於世。也有人說是淮南王劉安(公元前179一前122年)所撰。這兩種傳說均無史實證明。
《靈棋經》有兩個顯著的特點,一是以棋為卜具。它標誌著卜筮發展到了一個新的階段。在此前,卜筮所用的工具全部是帶有“靈氣”的自然物,如龜甲、蓍草、竹枝等。而靈棋則是人類自己製造的“靈物”。自然產生的靈氣,讓位於人創造出的“靈氣”。大約也是在此同時,筮法也完成了以自然物作筮具到人造物(錢)作筮具的轉變。二是卜棋成卦,卦有繇辭。這顯然是受了《周易》和《焦氏易林》的影響。標誌著卜和筮正在走向合流。
《靈棋經》對後代術數影響最大的是為“簽書”的產生和發展開辟了路徑。
《靈棋經》的卜法極為簡單。卜具是一麵刻著上、中、下不同字樣的棋子十二枚(上四、中四、下四),不刻字的一麵為镘。
《靈棋占》的卦象原理,以三為經,四為緯。十二枚棋子正好象征一年十二個月,“上”“中”“下”象征每個季節的孟月仲月季月,各四枚象征四季,合起來代表十二神。“上中下”又代表天地人“三才”,“上”為君,“中”為臣,“下”為民。這跟易卦六爻象征“三才”,乾為天又為君,坤為地又為民的卦象原理相似。
靈棋占也講陰陽,奇數為陽,偶數為陰;陰陽又各分老少,一為少陽,二為少陰,三為太陽,四為太陰。少陽與少陰的配合關係叫“偶”,太陽與太陰的配合關係叫“敵”。如果得“偶”則相悅,得“敵”則相爭,這是常理。但又有種種變化形式。其中有許多卦象分析法跟易卦的原理相通。
靈棋占一百二十五卦卦名、卦符見表9—1(63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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