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
"": "",
"": "《奧林匹克憲章》是國際奧委會製定的關於奧林匹克運動的最高法律文件,是奧林匹克運動的根本大法。憲章規定了奧林匹克運動的宗旨、原則、資格、機構、職權範圍和奧林匹克各種活動的基本程序,是奧林匹克運動所有成員取得共識的基礎和協調相互關係的準則。
更多小說內容請訪問o o p . t w
第一部具有奧林匹克憲章性質的文件是奧林匹克運動的創始人顧拜旦於1908年親自起草的《國際奧委會的地位》一文。
。變改未並神精和則原本基其但,充補和改修次多經雖,善完漸逐而展發的動運克匹林奧著隨》章憲克匹林奧《
。成組分部6會動運克匹林奧和會委奧家國、會合聯育體項單際國、會委奧際國、動運克匹林奧、則原本基由》章憲克匹林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