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嬸家住的那不到兩個月,是他從爹死了以後過得最好的日子。不是說他吃得有多好,住得有多好,是說有人把他當人看。李嬸把他當人看,李大壯把他當人看,連那兩個小弟弟也把他當人看——大毛叫他“苦根哥”,二毛跟在他屁股後麵“哥哥哥哥”地喊,喊得他走路都不自在了,走得快也不是慢也不是,不知道該用什麼速度走才能配得上那一聲“哥”。他在碼頭上被人叫“小孩兒”,在糧鋪被人叫“苦根”,在酒館被人叫“小孩兒”,在磨坊被人叫“小孩兒”,在雜貨鋪門口被李嬸喊了一聲“苦根”,他就站住了。別人叫他什麼他都應,可隻有“苦根”這兩個字是他的名字,他的名字,他娘起的名字。他還記得這個名字是怎麼來的——“命苦,根還在,總能活下去”。他娘說這話的時候躺在血泊裡,聲音小得跟蚊子叫似的,可那兩個字像刀子一樣刻在他命裡頭了,刻得太深了,深到骨頭裡了,這輩子都磨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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