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月打小在洞裡跑來跑去,對那些骨頭早就視若無睹了。
她記不清坑裡有多少具骨骸,反正每一具都曾經有一顆想找古樓的心。
從她記事起,黑影就一直在殺人。
他殺人從不猶豫,沒有半點心理負擔,手法利落得像吃飯喝水。
山月耳濡目染,沒覺得這有什麼不對,人命本就是最不值錢的東西。
進山的人就是獵物,跟鬆鼠和野兔沒什麼本質區別,這就是大山的法則。
可眼前這三人幾次三番都活了下來,絕對是山月這輩子見過的最命大的傢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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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奇怪的是,這個穿連帽衫的男人竟然跟她哥叫同一個名字。
?嗎事的巧麼這有下底天
。勁對不的分二十有分十,勁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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