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聲的,說了五個字:“我們結婚吧!”
一聽這個話,麥麥就和誌了:“誰要嫁你啦?而且都到這種時候了,你還想關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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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墨卻理所當然道:“如果我們的婚姻已成既定事實,那麼,無論我爸媽是反對,還是鬨騰,都不管用,且……”
他看著她,用一種搞學術的口吻跟他分析說:“你大概還不知道我的真實身價吧?如果我說,比五千萬還多十多倍呢?所以麥麥,嫁給我不虧,哪怕你不要我這個人,也別跟我的錢過不去啊!”
“且,如果我爸媽在我們婚後還想要拆散我們,至少也得考慮一下,分一半財產給你吧?他們舍不得的,所以……不敢再拆!”
……:麥麥
!!!駁反法無也字個一她,理道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