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
雖然一把無限子彈的沙漠之鷹手槍在末世中確實非常有用,但是,自從林宇獲得了最強領主係統之後,他就已經做出了決定。
除非萬不得已,他準備再也不走出自己的領地。
重活一世,他可不想再死一次,因為最強領主係統的存在,自己完全可以苟住慢慢發展,雖然可能會比較慢,但是早晚有一天,自己的領地會擴大到覆蓋整個世界。
那時候,自己不管是在哪裡都能夠擁有十倍乃至百倍以上增強的念力異能!誰還會是自己的對手?
既然自己不準備出去,那手槍就對自己完全沒用了。
在領地裡,自己的念力經過係統放大之後,想做什麼就做什麼,一把手槍根本沒什麼用處。
那還不如把手槍給自己的手下,讓他們出去為自己賣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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