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奉義軍兵馬等使,官如故。
梁睿問:“這一次是真的讓他回襄陽?”
沈韞沒有立刻答。
她翻過旁邊一頁。
那是宮中密檔的節錄,隻有短短幾句:
“複授其職,以安軍民。裴茙仍察襄鄧,俟機圖之。”
前堂裡驟然一靜。
這比單純奪權更冷。
沈韞忽然明白,為什麼父親後來會反複提醒她:凡中使傳言,須辨其有無明敕;事涉軍符,必驗三處。
因為明敕與密命,從那時起,已經在山南東道上空互相撕扯。
第六頁,是穀水之戰。
五月二十日,裴茙督軍五千列陣穀水北岸。沈昭出示複鎮明敕,裴軍稱偽,爭相射箭。右行軍司馬龐充以三百騎繞萬山出其背後,沈昭正麵迎擊,裴茙大敗,士卒投水死者甚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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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後,裴茙及弟裴薦北逃,妻子兒女為沈昭所擒。沈昭厚加撫慰,上表請朝廷處置。
沈昭贏了,可是從禦前看,另一件事也被證明了。
朝廷所扶的替代者,一戰即敗。
襄陽兵心,仍歸沈昭。
第七頁,是永安八年八月。
裴茙被生擒,沈昭入朝謝罪。
詔書極其溫厚,稱沈昭“久鎮江漢,勳勞素著,臨亂能定,執叛以獻”,擢兵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仍保山南東道節度觀察處置等使,裴茙長流費州,至藍田驛賜死。
梁睿聽到這裡,已經明白:“這就是把他留在長安。”
邊鎮節帥入朝謝罪,非但不罰,反而加宰相銜,進兵部,仍保舊鎮。若隻看這一道詔,天下都會說,聖人寬宏,沈昭榮寵。
後麵還有一頁。
那是李釗密旨的節錄,隻有一句。
若襄陽有變,可權理軍政諸事。
最後一頁,是貶官的道詔書。
詔書很長。
長到像要用滿紙典故,把一個人的死先埋進禮法裡。
開頭便是《春秋》之義,君臣之法,沮勸前典,明罰難貸。字字端正,句句堂皇。若不知內情,讀來隻會覺得朝廷寬嚴有度,舊臣獲罪有因。
詔中說沈昭“頻征不至,移鎮遲留”,說他“實乖堂陛之儀,爰及乾戈之忿”。
這些話寫得極巧。
不直說沈昭有反心,卻句句往不臣上引;不直說沈昭怨望,卻字字讓人覺得他心中已有怨。
最重的一句,是“據其所犯,合置殊科”。
殊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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