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裁判員在場進行查棚工作。
(2)核對參多會員的仿鴿競翔報名單與信鴿競翔歸巢報到順序表。
(3)核對賽鴿足環號、性別、眼砂、羽色和暗記。
(4)查棚裁判員與鴿主一起將優勝鴿帶出鴿棚進行試放(距離不得少於100米),如賽鴿放出後不歸,則成績無效。
(5)如實填寫優勝鴿查棚驗鴿報告單,並請會員在優勝鴿查棚驗鴿報告單上簽字。
(6)對有意拖延不予合作或查棚中發現舞弊行為的會員,報總裁判長後取消獲獎名次並視問題性質,給予必要的處分。
8.記錄裁判長及裁判員
(1)記錄裁判長負責競賽期間的記錄工作。
(2)賽前,準備好各種比賽表格,集鴿後準確無誤地列出參加競賽的鴿數、籠數,將信鴿競翔報名單及時彙總報告總裁判長。
(3)依實際集鴿情況按編號順序將信鴿章翔報名單裝訂成冊。
(4)負責賽鴿歸巢的報到記錄。協助總裁判長或副總裁判長檢驗歸巢鴿及有關證件,計算成績,統計歸巢羽數。
(5)一旦出現創新記錄,立即報告總裁判長。
(6)在競賽記錄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報總裁判長。
(7)協助總裁判長或報到、查棚裁判長進行獲獎鴿的查棚工作。
(8)編印比賽成績冊,送總裁判長審核後公布。
第三章競賽通則
第九條報名
一、全國比賽參賽鴿主必須是中鴿協會員,參賽鴿應佩戴全國統一足環,交納報名費,並根據競賽規程辦理有關手續以取得比賽資格。除組委會規定的計時軟足環外,參賽鴿不得佩戴其他任何足環,如私人環或紀念足環(限一鴿一環);會員也不得在賽鴿身上做任何私人標誌,否則不允許參賽。
二、認真填寫信鴿競翔報名單(一式兩份)。未填寫信鴿競翔報名單的會員賽鴿不能參加比賽。塗改、填錯欄目的信鴿競翔報名單視為無效。
三、參賽者在信鴿競翔賽中不得弄虛作假,如偽造暗記,或在中遠程賽項中設置A、B棚,一旦發現取消其比賽資格及獲獎名次,追回獎品,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停賽或開除會籍的處分。大獎賽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指定鴿比賽,應按比賽規程規定選擇同等羽數的賽鴿參賽,報名時認真填寫賽鴿環號,一經指定不得更改。
第十條集鴿
一、根據比賽規程,在規定的日期、時間、地點辦理集鴿手續。
二、參賽者應按規定辦理集鴿的有關手續。
三、集鴿裁判員必須依信鴿競翔報名單認真核對賽鴿足環號碼,凡不符者,該鴿不能入籠。剔除病鴿(同時將其從信鴿競翔報名單上刪除),驗收合格的賽鴿和入籠,入籠時必須有二名裁判員在場查驗。並在信鴿競翔報名單上簽章。
四、比賽主辦單位的協會工作人員或裁判員如送鴿參賽,應在會員代表的監督下由集鴿裁判員按規則要求集鴿,其賽鴿應分散裝籠參賽。
五、鴿籠門必須使用有文字的專用印模封口,加壓鉛封,不得使用鐵絲穿封,必須使用棉線或尼龍繩線穿封。
六、賽鴿應加蓋暗記(暗章),或加套比賽軟環。
(一)暗章必須到指定合法商店刻製,不得使用私人刻製的暗章。取章時,由刻製商店密封。
(二)取回的密封暗章在使用前由黨委會主任保管。使用時,當眾驗核、開封。
(三)暗章使用後,當眾銷毀底座,保留印模以備檢查。司放地加蓋暗章時,應在信鴿競翔監放單上蓋印留底備查。
七。集鴿工作結束後,集鴿裁判長、檢查裁判長、司放裁判長共同點數封籠。如隔日裝運,存放時應通風,必須有三名以上裁判員通宵護守。
第十一條運送
一、創造條件爭取以最快、最穩妥的載運工具將賽鴿運到司放地。
。好完否是封鉛和籠鴿查檢,數籠點清要時車卸和車裝、二
。籠鴿卸裝和車離途中自擅得不員判裁,班值上以人三有要輛車的鴿賽運裝,置位籠鴿換翻,食供、水供時按中途、三
。作工護保、全安好做位單放可助協應位單放監。護守為代位單放監地當或人他托委許允不對,守護上以人三有須必時隨籠鴿,後地的目放司達到、四
。件證關有驗核和作工放司助協其請,係聯關機府政及總體或委體、會協鴿信地當與先事、五
。準批會協鴿信級上報應前賽,時送護員判裁放司名兩派能隻,少量數鴿集如,目項離距長、六
放司條二十第
𝑤𝑡.𝑝𝑜𝑜問訪請,新更節章新最取獲
。地場飛放入進員人作工非止禁時放司,密保外對要間時、點地放司。向方巢歸對麵應籠開,地場闊開擇選應點放司、一
。長判裁總告報程賽、點地、氣天、間時放司將話電或報電用即後放司。放司蠻野禁嚴,放司再後定安息休鴿賽待,食喂、水飲其讓要,前飛放鴿賽程賽上以裡公005、二
。間時放司改更定決權有長判裁放司,巢歸鴿信礙有化變氣天日當如。晴待雨有,清待霧有,時放詞、三
。級等員判裁低降並格資員判裁放司其消取,鴿其收沒現發經一,返往鴿帶自私禁嚴員判裁放司、四
。算計起間時籠逃以則間時放起,放司籠開即立定決權有長判裁放司,象現籠逃生發前放起場現放司在如。放司後記暗蓋重應鴿賽他其,壞破被封籠或籠逃鴿賽有如,中途輸運、五
。明說確明並,查備底留章蓋上單放臨翔競鴿信在應員判裁放監,式形種何取采論無。蓋加能才後證驗員判裁放監經,)章(記暗啟開下督監的員判裁放監在應,)章(記暗封加帶自如。帶自封加位單放司由可也,供提會協鴿信地放司由可)章(記暗。)章(記暗蓋加行另鴿賽給地放司在應,前放司。人2為減可員判裁放司,準批會協級上經項賽的上以裡公0051。人3於少得不員判裁放司,項賽的內以裡公0001、六
放監條三十第
。關機府政為後最,總體或委體級各為次其,會協屬下或位單員會屬所會協鴿信國中為位單選首的放監、一
。效無為視績成其則否,位單放監效有翔競鴿信會協鴿信國中為成能不均)棚鴿賽、部樂俱含(織組鴿信的準批會協鴿信國中經未凡
並,督監行進程過全放司對員人放監的關機府政他其或委體、會協鴿信的地當放司或員判裁放監、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