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才是毒品!”
“劉招華在苯丙胺化工領域,是百年難遇的一個天才。”
“懇請法庭給他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讓他投身到醫藥科研和禁毒研究中,將他的天賦,用來回饋社會吧!”
可惜!天才從來都不是赦免的依據。
2007年6月22日,一審宣判!
“被告人劉招華,犯販賣、製造毒品罪,判處死刑!”
劉招華當庭不服,立刻提起上訴!
2008年6月25日,二審終審裁定: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報請最高法院死刑核準!
2009年9月15日,世紀毒王劉招華,依法執行死刑!
尾聲
劉招華的一生,瘋狂、傳奇和偏執。
但所有人都不得不承認:
是劉招華一個人,改變了整個中國禁毒司法體係!
𝑤𝑡.𝑝𝑜𝑜問訪請,新更節章新最取獲
!準標定認品毒了定製新重此從家國,品毒型新造製,名罪避規來物生衍學化用利,洞漏律法了鑽他為因正
!白空律法的品毒成合型新有所了齊補
!款條罪定物生衍類胺丙苯有所了化細
!洞漏法司的品毒體變工化有所了堵封
!裁製律法脫逃來,體變物藥改、構結子分改靠能,梟毒何任無再,後之他自
!史毒禁國中了寫改底徹卻,幕落死身,師毒才天代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