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亞·茲拉特金所著《蒙古人民共和國史綱》對此評述說:“蒙古人民投票擁護獨立,就是表示他們讚同保存和進一步鞏固人民民主製度,走非資本主義發展的道路,就是擁護對蘇聯的堅不可摧的友誼,擁護社會主義。”國民政府參觀團長雷法章則評價投票時說:“其辦理投票事務人員,對於人民投票,名為引導,實係監視,且甚嚴密”,“此項公民投票,據稱為外蒙人民重向世界表示獨立願望之行動,實則在政府人員監督之下,以公開之簽名方式表示讚成獨立與否,人民實難表示自由之意誌”。蒙古人民革命黨中央機關報《與嫩報》宣稱說:“為自己獨立而奮鬥的我國人民的希望實現了。我國人民所早已懷著的衷心願望,對自己的祖國成為受各國人民尊敬的、自由的、強大的、獨立的國家的衷心願望,終於實現了。在走向獨立自由的道路上,有巨大的困難擺在我國人民的麵前。因此我國人民所贏得的勝利也就更為偉大,更為壯麗,我們對我們多年老友——蘇聯人民——也就更加無限感激。”
1946年1月5日,蒙古人民共和國部長會議、大國民會議、人民革命黨中央委員會聯席會議通過了有關獨立的決議案。同一天,國民政府發表公告,“承認外蒙古之獨立”。2月中旬,蒙古政府派遣副主席蘇龍甲布以及拉木素龍、納路山博、鄉爾道格、林清蘇諾穆一行5人訪問重慶,拜會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和外交部長王世傑,商定雙邊關係問題。2月13日,國民政府聲明願意並準備和蒙古人民共和國建立正常的外交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