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都認為,每個人都有自己做選擇的權利,哪怕這個選擇在別人眼裡多麼不合理,也是別人的事。
她們就算是閨蜜,也不意味著大事小事都要毫無隱瞞的告訴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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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況要論秘密,原主隱瞞的事件可不比溫鈺多嗎?
甚至她還在背地裡利用欺騙她。
比起原主做的,溫鈺隻是談個戀愛沒告訴她,這不算什麼。
哪怕她有婚約在身還交了新男友,那其實以原主的所作所為來看,就是小巫見大巫,她也沒資格譴責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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