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九十七個名字,不準並成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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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七塊薄木牌,鋪滿了東宮偏殿的長案。
每塊牌上,都寫著一個名字。
字跡有深有淺。
有些是從開原人口冊裡抄來的,有些出自烏爾忽留下的馬場名簿,還有一些隻能照親屬口音,先用相近的漢字記下。
朱允熥坐在案後,已經看了近一個時辰。
他麵前那份兵部抄送的歸附總冊,卻隻用了八個字。
北去未歸,共九十七名。
主事賀文清抱著一摞冊頁,站在長案另一側。
“殿下,各部人名本就難以對照。”
“同一個名字,經不同通事落筆,可能變出三四種寫法。若每個人都單獨立冊,兵部、戶部與開原衛反複往返核查,耗費的人手不會少。”
這話不是推諉。
六部人口、牲畜、冬糧、賞賜與亡故人員,都在等著核定。初冬已經逼近開原,戶數遲遲定不下來,下一批糧該發多少都無法落筆。
賀文清又將一份戶部條目壓在案角。
“沒有屍首,也沒有親眼見其身亡的人證,便不能據實列為亡故。”
“可若仍算在活口之中,人又不在部中,鹽糧該不該發,發給誰,也會出問題。”
“先記作北去未歸,日後查到消息再補,確實是最省事的辦法。”
朱允熥沒有立刻反駁。
他拿起最左邊一塊木牌。
牌上寫著三個字。
阿木台。
“把與他有關的冊子都拿來。”
一旁通事從木匣中取出三張紙。
木答哈部的舊人口冊。
烏爾忽馬場留下的放馬名簿。
還有一份從白樺嶺獲救者的證詞。
三張紙上,名字各不相同。
阿木台。
阿木歹。
阿穆台。
賀文清指著紙麵。
“也可能是三個人。”
朱允熥將三張紙並排鋪開。
舊人口冊中記著,阿木台左手缺了小指與無名指。
馬場名簿旁邊,畫著一隻隻有三根手指的左掌。
獲救青壯的證詞裡則寫著,有個被送往北麵牧地的人,左手攥不住韁繩,每次上馬都要在腕上多纏一圈。
朱允熥把三張紙壓到同一塊木牌下麵。
“這是一個人。”
“不是三個。”
賀文清看著那隻殘手記號,沒再開口。
朱允熥拿起第二塊木牌。
“繼續查。”
烏爾忽留下的幾隻木匣被全部打開。
皮冊、馬匹交割憑據、斷裂的部牌與俘虜供詞,一件件鋪上長案。
一名隨捷報進京的老通事坐在矮凳上。
他過去替烏爾忽登記過馬場,認得皮冊上那些不入官文的記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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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朱允熥追問,他已經指向一處墨痕。
“圓圈是放馬。”
“橫線是運糧。”
“名字後麵壓一道紅痕,便是送過北山。”
通事向後翻了幾頁。
二十九個名字後麵,都壓著同樣的紅痕。
其中十三人,還記著離開馬場前最後一次領皮襖的日子。
至少在那一天,他們還活著。
另一隻木匣中,又找出一張北元糧場接收牲口時留下的草記。
上麵沒有姓名。
隻有部落、年齡和身體特征。
木答哈部,左眼有傷,二十五歲上下。
阿勒真部,背有舊箭疤,三十歲上下。
脫裡罕部,會修鞍,年不滿二十。
草記中共列十八人。
其中十二人能與開原人口冊相互對應。
這十二個人的名字後麵沒有北送紅痕,與先前二十九人並不重複。
剩餘六人,還要送回開原,由親屬辨認。
長案上的木牌逐漸被分開。
二十九人,有烏爾忽留下的明確北送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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