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晝夜不醉,仙仙然有出塵至極。
清順治十八年二月清世祖駕崩,哀詔至金聖歎家鄉蘇州,蘇州書生百餘人借哭靈為由,哭於文廟,為民請命,請求驅逐貪官縣令任維初,這就是震驚朝野的“哭廟案”。清廷暴怒,捉拿此案首犯18人,並處斬首。金聖歎也是為首者之一,自然也難逃災厄,但他毫不在乎,臨難時的《絕命詞》,沒有一個字提到生死,隻念念不忘胸前的幾本書,赴死之時,從容不迫,口賦七絕。《清稗類鈔》記載,他在被殺的當天,寫家書一封托獄卒轉給妻子,家書中也隻寫有:“字付大兒看,鹽菜與黃豆同吃,大有胡桃滋味,此法一傳,吾無遺憾矣。”
?事樂是不嘗何又,別特性個的己自持保,然自實真,得自然怡,在自然泰,樂能苦能,笑能哭能,約拘所矩規節禮、套客情人的謂所無些那被不,機心儘費不,世麵性天色本以能,間世在活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