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善侃 3510 字 2個月前

第四章:趙氏孤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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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碼他知道趙朔之子趙武尚存。又,我們還知道,趙武之孫趙簡子時曾擊敗邯鄲大夫趙午(亦稱邯鄲午)。趙午即趙氏另一支族趙穿的子孫(孔穎達《春秋左傳注疏》所引《世族譜》。)此事亦證趙穿一支沒有受到“族誅”的影響。可見,趙氏族誅並不是趙氏整個家族的全部被殺,而遭誅難的是趙氏嫡傳正宗一支。第三,關於趙朔與程嬰的關係 按《趙世家》,趙朔是趙盾之子,他有“客曰公孫杵臼,”並有“友人程嬰。”朔被殺,程嬰和公孫杵臼商議如何保護趙朔孤兒脫險,最後決定由程嬰告假密,於是便有公孫杵臼和假“孤兒”被殺一事。後來,孤兒趙武複立,“程嬰乃辭諸大夫,謂趙武曰:‘昔下宮之難,皆能死。我非不能死,我思立趙氏之後。今趙武既立,為成人,複故位,我將下報趙宣孟與公孫臼杵’”。程嬰既是趙朔友人,其“下報”的對象應是趙朔,而且《趙世家》也特別表明趙朔與程嬰是友人關係,並未言及同趙盾的關係。所言“下報趙宣孟”,似不合常理。由此可見,《趙世家》敘事自相矛盾。有關程嬰、公孫杵臼的矛盾記載還不止於此。《漢碑集釋》所收《畫像孔子等字題字》稱:“程嬰、杵臼,趙朔家臣。”這裡卻說程嬰也是趙朔家臣。《元和郡縣圖誌》卷一二河東道絳州太平縣條:“晉公孫杵臼、程嬰墓並在縣南二十裡趙盾墓塋中。”公孫杵臼、程嬰墓均在趙盾墓塋,似又說明二人與趙盾有從屬關係,或者說此二人是盾、朔兩代的家臣。   第四,關於趙莊姬和趙武 趙世家》稱,趙朔“娶晉成公姊為夫人。”趙氏族誅時,“趙朔妻成公姊,有遺腹,趙公宮……居無何,而朔婦免(娩)身,生男。”所生男即後來的趙武,《晉世家》稱他是“趙庶子”。按史稱趙莊姬為晉成公姊,前人早已懷疑,《春秋左傳注》成公四年(前587)條注曰:《趙世家》雲“趙朔妻成公姊”,則趙莊姬為晉文公女。據僖公二十四年傳,趙衰所妻乃文公女,若如司馬遷所言,趙朔亦娶文公女,則祖與孫各娶一姐一妹,不合情理。賈逵、服虔均以趙莊姬為成公女,較為合理。司馬遷或者誤采戰國時異說,梁玉繩《史記誌疑》謂《史記》有誤字,亦必然。《新序·節士篇》亦謂“趙朔妻成公姊,”可見說或有自。   賈逵、服虔、梁玉繩、楊伯峻均傾向於莊姬為成公女,有道理。至於說趙武於趙氏族誅時生於景公宮中,亦不能成立。據前引“晉討趙同、趙括。武從姬氏畜於宮中”,《國語·晉語九》引郵無正語曰:“昔先主文子(趙武)少釁於難,從姬氏於公宮。”又,趙朔死於魯成公二年(晉景公十一年,前589)之前,均證趙朔子趙武早已出生。   那麼,何以稱趙武為庶子呢?這要從趙氏家族內部的嫡庶地位變化談起。趙武的父、祖、曾祖分別是趙朔、趙盾、趙衰。《趙世家》稱,趙衰始事晉文公重耳,重耳即位前,“以驪姬之亂亡奔翟,趙衰從。翟伐廧咎如,得二女,翟以其少女妻重耳,長女妻趙衰而生盾。初,重耳在晉時,趙衰妻亦生趙同、趙括、趙嬰齊。趙衰從重耳出亡,凡十九年,得返國。……晉妻固要迎翟妻,而以其子盾為嫡嗣,晉妻三子皆下事之。”所雲“翟以其少女妻重耳,長女妻趙衰,”《左傳》僖公二十三年(前637年)所記同,《晉世家》則為長女妻重耳,少女妻趙衰。《趙世家》說趙衰從重耳出亡之前既已娶妻生子,返國後前妻迎還翟妻,並以狄妻所生子趙盾為嫡嗣。《左傳》僖公二十四年(晉文公元年,前636年)卻言趙衰返國後:“文公妻趙衰,生原同、屏括、樓嬰。趙姬請逆盾與其母,子餘辭,姬曰:“得寵而忘舊,何以使人?必逆之!固請,許之。來,以盾為才,以為嫡子,而使其三子下之。”子餘,趙衰字。趙同、趙括、趙嬰齊三兄弟因各食邑於原、屏、樓三地,故稱原同、屏括、樓嬰。《趙世家》說趙衰娶趙姬是在隨重耳出亡之前,《左傳》說在其後,究竟二說誰對?楊伯峻認為:“趙姬之言,‘得寵而忘舊’,說明趙衰之得已在叔隗(即出亡後所娶翟妻,趙盾生母)後,趙盾卒於魯宣公七年八年(前602—601)之間,而魯成公五年(前585)原同、屏括放嬰齊,魯成公八年(前583)晉討趙同、趙括,似趙姬三子皆幼於盾”。(楊伯峻《春秋左傳注》魯僖公二十四年說,趙姬並以衰狄妻為“內子”, 亦即正妻,沈欽韓《春秋左氏傳補注》引宣公二年,趙盾稱趙姬為“君姬氏”,認為趙盾仍視趙姬為嫡母,故知趙姬應為正妻。)楊先生傾向於娶趙姬在後,今采其說。據之,趙盾生母本是狄人,而趙姬是晉文公女,理應為趙衰正妻,(楊伯峻《春秋左傳注》魯僖公二十四年說,趙姬並以衰狄妻為“內子,” 亦即正妻,沈欽韓《春秋左氏傳補注》引宣公二年,趙盾稱趙姬為“君姬氏”,認為趙盾仍視趙姬為嫡母,故知趙姬應為正妻。)所生子應繼趙宗,但因趙盾具有才乾,加上趙姬謙讓,才被立為嫡子,成為趙氏的宗主繼承人。趙衰死,他代父執政,先後立晉靈公、成公,是晉國最有勢力的卿大夫。   晉靈公死後,趙氏家族的地位又有提高,其內部的嫡庶地位也有變化。《晉世家》成公元年(前606)記:“賜趙氏為公族”,(《史記》卷一四《十二諸侯年表》所記同,但是於晉靈公十四年。)《左傳》宣公二年(晉靈公十四年,前607)條稱:“及成公即位,乃宦卿之 而為之田,以為公族。……趙盾請以括為公族,曰:‘君姬氏之愛子也。微君姬氏,則狄人也。’公許之。冬,趙盾為旄東之族,使屏季以其故族為公族大夫。”按公族,楊伯峻先生有解釋:“公族有二義,凡公之同姓子弟曰公族,此廣義之公族。……公族大夫亦省曰公族,此狹義之公族”。(楊伯峻《春秋左傳注》宣公二年條。)上引公族顯係狹義。晉君姬姓,趙氏以異姓躋身公族大夫,故稱“賜”。這是趙宗地位提高的標誌。同時,趙宗內部嫡庶關係起了變化。趙盾大概有感於嫡母趙姬的賢讓,也有可能受到“兄終弟及”習慣的影響,提出以異母弟趙括為公族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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