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來後。
汪騰發現身邊停著一輛灰色轎車,懷裡揣著一個男士公文包。
緊接著,他猛地瞧見綠化帶裡躺著個人。
渾身是血,一動不動。
當時。
他腦子還是蒙的,嚇得魂都快飛了。
下意識抱起那個公文包就跑,連鄭星河死沒死都不確定。
等天亮回了家,才發現身上全是血。
這時候,他才反應過來……自己惹上大麻煩了。
慌了神的他,先給女友打電話,說要出去躲幾天,讓她轉點錢。
然後,又給一位結拜兄弟打電話求救。
那兄弟也夠意思,把他藏在西陵郊區廢棄倉庫裡,還說會幫他安排跑路。
可當天夜裡,汪騰翻來覆去睡不著。
越想越覺得這事沒那麼簡單,乾脆提前收拾好東西,打算自己先跑。
誰知道,他背著包剛到倉庫門口,林逸就帶著人來了。
專案組也很快抓到了,跟汪騰喝酒的朋友。
證詞都對得上。
汪騰確實是一個人走的,酒吧監控拍得很清楚。
但問題來了。
酒吧離案發現場好幾公裡。
專案組調取了沿途所有監控,想看他是怎麼過去的。
結果全部查遍了,愣是找不到汪騰的身影。
出租車、網約車也篩了一遍,沒一個司機見過他。
這人離開酒吧後,就像憑空蒸發了。
鄭星河遇害後的監控拍到了汪騰,遇害前卻沒有他的任何蹤跡。
林逸靠在椅背上,麵無表情。
從現有證據看,汪騰確實嫌疑最大。
凶器上有他的指紋,監控拍到他拿著鄭星河的公文包,他身上還有血跡。
但這些證據,隻能證明他到過現場,不能證明他殺了人。
再說了。
一個嗑藥嗑到斷片的人,能殺死一個刑警大隊長?
還能把凶器,扔到一公裡外的垃圾桶?
不合理。
汪騰到底是不是真凶?
還是說……真正的凶手另有其人?
林逸一直都在捋思路。
專案組那邊也沒停,把彭建業的底細翻了個底朝天。
彭建業承包礦洞的合同複印件,是從國土局檔案室調出來的。
合同日期顯示,他在三十年前就承包了那片礦區。
也就是說,早在綁架案發生之前,彭建業就已經很有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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