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步有些沉,因為情況不太妙。
青年開車過來要半小時,律師也就講了半小時——內容很簡單,按羽賀亮的情況,很難在他沒有進一步行動時進行人身限製。
雖然羽賀亮有前科,但禁止接近令已經過期了,首先要有足夠「新鮮」的證據進行申請——在新的禁止令下達後,如果男人還有傷害女兒的暴力行為,才能判處最長兩年的監禁。
「您說羽賀亮有在女兒家門口跟蹤逗留等行為,那我們申請禁止令是沒問題的,但想要直接限製他的人身行動,光靠這些證據是做不到的。」
回憶著律師的話,林原曉坐進駕駛座,隨意地拉上車門。
「所以還是得一步步來——」
先申請禁止令,然後盯住羽賀亮,等他有過激行為就可以報警、起訴、監禁。
最方便的話,就是起訴他強闖女兒校園——
日本法律在這方麵管得很嚴,但那賭鬼是個有點腦子的無賴,如果身上背了禁止令、不一定會這麼魯莽行事。
那就隻能勾引他留下足夠暴力的證據,但又不能真的傷及羽賀……
w t . p o o問訪請容內說小多更
。氣口了嘆人男的車汽動發,啊疼頭點有
。了疼頭用不己自現發就曉原林,天兩過沒而然
——了麵見親父她和葵賀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