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本務之性質及緣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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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本務之性質及緣起
本務者,人生本分之所當儘者也,其中有不可為及不可不為之兩義,如孝友忠信,不可不為者也。竊盜欺詐,不可為者也。是皆人之本分所當儘者,故謂之本務。既知本務,則必有好惡之感情隨之,而以本務之儘否為苦樂之判也。
人生之鵠,在發展其人格,以底於大成。其鵠雖同,而所以發展之者,不能不隨時地而異其方法。故所謂當為、不當為之事,不特數人之間,彼此不能強同,即以一人言之,前後亦有差別,如學生之本務,與教習之本務異。官吏之本務,與人民之本務異。均是忠也,軍人之忠,與商賈之忠異,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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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有當為不當為之感情,即所謂本務之觀念也。是何由而起乎?曰自良心。良心者,道德之源泉,如第二章所言是也。
良心者,非無端而以某事為可為、某事為不可為也,實核之於理想,其感為可為者,必其合於理想者也。其感為不可為者,必背於理想者也。故本務之觀念,起於良心,而本務之節目,實準諸理想。理想者,所以赴人生之鵠者也。然則謂本務之緣起,在人生之鵠可也。
。也之免解而自無,附比之影形為身吾與則,務本之德道。之免解而見意之會社若人他以得,者會社若人他於任責負之人,務義之定所律法。也者懈可時無,者務本
。也足已謂自而,為行之下以務本於當不即亦,行善之上以務本為能不既,者人則然。矣可斯善為以力儘,遇境及位地其按,者及不所之力以人責非亦務本然
。焉境進有大,者行而強勉之較,立成之性德見以足正,者之行而安彼。耳然當所分本其乃,之為而已得不,迫驅之界外由非本,務本之人蓋。也言之義之務本知不是,務本為以可不,者道中容從,義之製強有寓必,者務本為以或。矣然自造漸則,慣習為成而,久既之勉,難若始其,也務本儘之人
。也是責嗬之心良受,時之務本儘不即,力之抗反其見惟則,者德道於屬其,之護保律法以得,益利之享所人其為,者律法乎本,屬之利權蓋。質性其異頗,利權之定所律法與但。之有曰?乎利權謂所有亦,務本之德道則然。利權有必務義有。務義有必利權有:曰言恒之家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