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婚變、官員腐敗、二奶反水、不雅視頻、性愛日記等大量的信息時,每個人既是新聞的閱讀者,又是新聞的傳播者,甚至,每個人既是時事評論員,又是文學寫作者,麵對這樣的讀者群體,你要零距離反映當下現實,寫出來的東西能不能引起讀者的興趣,能不能超越這些耳熟能詳的新聞,給讀者一種新的審美體驗,或者從事件背後挖掘出別人看不到的深層次的東西來?如果抵達不到事件背後隱秘的人性深度,讀者會買你的賬嗎?這無疑對作家是一種考驗,考驗著作家處理現實的能力、看待事物的方式以及認識生活的深度。
說到讀者,也有人曾痛心疾首地說,在這個快速閱讀的時代,讀者已經沒有了耐心去慢慢品讀某一部作品了,讀者的閱讀水平越來越浮淺了。我不知道這種結論是憑什麼依據得出的?但是,卻有一個不爭的事實,如果我們拋開別的因素,單以年齡段做標尺來衡量,當下的這個時代要比上個世紀的同齡人知識水平普遍寬廣得多,也高得多,不能因為別人耐不住性子慢慢去讀你的作品就說他們的閱讀水平低下了,這就好比一家飯店沒有人去吃飯,就指責顧客隻會餓肚子卻舍不得花錢一樣毫無道理。事實上,你不在這裡吃飯,肯定在別的地方吃了,同樣的道理,讀者沒有深入閱讀當下的作品說明他們在看別的東西,他們沒有理由花那麼多的時間去深度閱讀他不想看的書。正因如此,有的作家就開始唱起了高調,聲稱他們寫作完全是出於自己的內心,根本不會在乎讀者,甚至於說,“把讀者當上帝的作家是急於推銷自己的人,一定是把自己的創作看得並不神聖的人。”持這類觀點者,大都是所謂文學的精英,他們靠早期的作品聚集起來的人氣,享受到了官方給予的種種榮譽與待遇,有了一定的名氣和話語權之後,故作清高,反過來把滋養他們文學的讀者說得那麼低俗,好像他們的作品一旦為了讀者而寫,就會掉價,就不夠藝術不夠神聖。在他們的影響下,一些還遠遠沒有達到精英層麵的作家,也要裝作精英的樣子,說些捍衛文學的純潔性之類的話,口口聲聲地要為內心而寫,要拒絕市場。寫作本來就是一種私人化的個體勞動,如果你真的想拒絕市場很容易,用不著你大喊大叫,你寫出來不要發表,不要出版,存放在電腦中,這樣就徹底拒絕了市場。如果你還想把你寫的“內心世界”拿來示人,拿出來發表出版,就意味著你的內心裡還是渴望著市場,當你的個體勞動轉化成了社會勞動,書刊流入到了市場,就成了文化商品,必然要接受讀者的檢閱與評判,不管你是為內心而寫的神聖的人,還是為讀者而寫的並不神聖的人,殊途同歸,所以,你根本沒有必要自欺欺人地玩什麼清高,為了掩蓋自己的不足,用假話大話來混淆視聽。一個作家,如果沒有勇氣坦誠地麵對自己內心,即便是你是內心寫作又能怎樣?
如果非要給我歸個類,我可能就是那類把讀者當作上帝,對寫作看得並不神聖的人。我覺得一個作家,根本沒有必要把自己妖魔化,把文學看得神聖化,作家就是作家,一個普普通通的勞動者,隻要你真誠的做人,真誠地寫作,寫出了好的作品,讀者會記住你的,如果你寫得很糟糕,讀者看不下去,你再說你是神聖的人也沒用。用一句廣告詞中的話說:大家說好,才是真正的好!
2013年6月完稿於東莞樟木頭中國作家第一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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