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揮!
從一開始在法庭,方婕就有種感覺,目擊證人的證詞太完美了,簡直是無懈可擊!
這樣的證詞,加上凶器上的指紋,和擦拭手上血跡的紙巾,說舒悅不是凶手,有人會相信嗎?
林偉翔他們能夠早於李燕發現屍體,那說明在舒悅離開酒店、李燕也巡過樓之後,他們有人出過房間,並到207號房門前觀望過,才有機會發現蔡誌輝和劉淩的屍體!
那這個出了房間的人,是林偉翔他們之中的哪一個?他看到凶手沒有?
假設這個發現屍體的人,看到了凶手,他能夠說服其他四個證人包庇凶手,幫助凶手毀滅證據嫁禍他人嗎?
方婕覺得,要說服餘波包庇凶手恐怕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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