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公社化運動中,許多大企業、機關和學校所辦的人民公社,隻是一種形式,有名無實。在沒有資金、設備、技術的條件下,“自力更生”辦起的公社企業和事業單位,一方麵是刮“共產風”,無償占有和借用國營企業和居民的設備、機器、技術以及居民住房和生活用具等等;另一方麵,日益滋長的追求高指標的“浮誇風”,過分誇大了公社企業和事業單位的組織狀況和實際作用,違背了實事求是的原則,與實際情況出入甚大。公社食堂對城市居民生活也統得過死,包得太多,脫離群眾。不得人心,連同城市人民公社中出現的其他各種問題,使曾經熱鬨一時、發揮過一定作用的城市人民公社,不久便在曆史舞台上銷聲匿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