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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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則
王者不令人放生,而無故卻不殺生,則物命可惜也;聖人不責人無過,惟多方誘之改過,庶人心可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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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放生:釋放魚、鳥等動物。佛家以不殺生為善舉,所以有“放生”一說。 物命:萬物的生命。 責:要求。
譯文
做君王的人雖然沒有讓人都去放生,但也不會讓人無緣無故地去殘害生命, 這樣就會使天下人珍惜生靈;聖人不要求人一點過錯都沒有,隻是在別人犯了錯誤時,循循善誘,使其改正,隻有這樣,人心才能由惡轉善。
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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