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口切入角度,不像被人捅的,大概率是死者自己造成的。”
陳哲一下子瞪大了眼睛,差點跳起來要把小孫掐死:“你昨天怎麼沒說?”
“陳法醫說這隻是經驗判斷,還需要進一步模擬分析。”
審訊室裡,趙澤宇繼續說著:“關於我交代的這一切,我願意負法律責任,可人確實不是我捅傷的,更不是我推下樓的,我的主要責任是藏匿了物證,以及前天撒謊,影響了調查工作。我聽說現在警方有技術手段可以查出死者身上是自傷還是外傷,也有技術手段判斷墜樓者是自己跳下去的,還是被人推下去的。我請求上級法醫、技術人員來指導工作,徹底還原案發經過,洗脫我現在無從辯駁的冤枉。”
…………
一天後,局長辦公室裡,分局領導、刑警隊骨乾以及市局派來的技術專家都正襟危坐,如臨大敵。因為擺在他們麵前的是經過多名專家共同研判後得出的、經得起時間考驗的結論。
根據死者腹部創口的位置和匕首插入方向來看,均不符合“在和趙澤宇打鬥過程中被趙澤宇捅傷”這一猜測,相反,死者腹部應為她本人的造作傷;此外,墜樓點附近地麵一路都有血跡,沒有發現任何拖拽痕跡,結合死者落地軌跡、體態以及墜樓點附近的其他物證綜合判斷,死者應為自行仰麵向後墜樓身亡,排除了被人推下天台的可能性。
唐顯友的口供也和趙澤宇的描述沒有任何出入,邏輯上嚴絲合縫。
也就是說,死者確實是自殺的。
此結論一出,渝中公安分局陷入了前所未有的進退兩難之境。
按照實事求是的證據角度來說,趙澤宇殺人一案不成立,趙澤宇麵對調查時撒謊以及隱藏證物,都算不上大的罪名。可如果趙澤宇沒事,過段時間又出現在公眾麵前,千百萬人都在網上看到了他握著帶血的匕首離開天台的視頻,結果警方告知大眾,他是擔心被冤枉才這麼乾的,大眾會信嗎?別說大眾不會信,恐怕上級領導都會認為公安局在徇私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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