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一等男爵,義忠郡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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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要此案落到刑部手中,由他衛承澤作為主理首官,便可牢牢拿捏審案尺度:哪些人可查、哪些事可掩、哪些線該斬斷、哪些牽連可擱置,儘在他一念之間。
借此便能最大限度縮小風波、壓住案情擴散,保全太上皇一係大半勳貴根基,隻舍棄一些邊角餘孽、保全朝堂舊勢。
衛承澤言畢,殿中一時竟無人辯駁。
就在此案即將落入刑部一手掌控之際,戶部尚書周景安拱手高聲啟奏。
“陛下,臣有一言!”
他目光沉定,字字切中要害:
“江南一案,看似貪腐結黨、草菅人命,實則是數十年鹽稅崩壞、國庫巨損之根基大案。涉案銀錢數以億計,關乎天下鹽法、國家度支、歲歲國稅根本!
刑部掌刑獄、定罪責,可錢糧核查、舊稅追繳、鹽政複盤,全係戶部本職。
此案若隻交由刑部獨理,難免重刑名、輕錢糧,致使巨額贓銀漏算、多年國稅難以追補。
臣懇請陛下恩準,老臣共同主理此案,參與清查、核贓、追稅,保國庫不失!”
元平帝本就忌憚衛承澤借機包庇太上皇一脈官員、大事化小,如今自己的嫡係主動請命入局,恰好能相互製衡、牽製,絕不讓其獨斷專行。
皇帝沉吟片刻,當即拍板定案,
“準。
此案案情滔天,涉及刑罪、錢糧、吏治。
今朕裁定:著刑部尚書衛承澤、戶部尚書,二人共同主理查辦江南鹽商巨案。
大理寺、都察院協同配合,負責核驗罪證、糾查疏漏、緝拿涉案人員,隨案聽調。
眾人聽後再無異議,儘皆俯首領旨。
待肅貪之事落定,緊接著,皇帝與六部尚書、內閣首輔、次輔開始商議議此次江南的功臣封賞。
元平帝神色稍緩,開口道:
“林如海是前科探花郎出身,曆任蘭台寺大夫,風骨清正、學識卓絕,又擔任巡鹽禦史多年,肅清數十年鹽弊、追回六億餘兩白銀、功在社稷、利在大周,不可不賞,諸位愛卿如何看呢。”
吏部尚書顧崇山率先出列:“陛下!林如海清廉剛正、嫉惡如仇,又一直擔任巡鹽禦史一職,老臣認為如今都察院左副都禦史空缺,可召其回京,執掌朝廷風紀最為合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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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部尚書溫伯瑜當即反駁:“顧大人之言臣不敢苟同,老臣認為林如海最大之功,不在於糾察風紀,而在於追繳鹽稅。
如今江南一案了結後,百廢待興、財政待整,戶部侍郎一職空懸許久,正需此等實乾能臣。入戶部整頓天下財計,方為物儘其用!”
兩方你來我往、誰都不肯退讓半分。
龍椅之上,元平帝心中早已定好林如海的去處。
在元平帝看來,林如海既是自己的潛邸舊臣,又和太上皇一脈那邊的榮國府有所牽連,且才華出眾。
他是想把林如海往戶部尚書乃至於入閣去培養的,這樣一來太上皇那邊反對聲音不會太大,又能增強自己在朝堂上的話語權,一舉兩得。
元平帝直接開口,壓下所有爭執:
“不必爭了。
林卿有功於社稷,又重整鹽政,功在天下錢糧。
朕心意已決,擢林如海為正三品戶部侍郎,交接好江南之事後便入京,協理全國財政、度支、國稅諸事。”
太上皇一脈幾人麵色微沉,卻不敢公然違逆聖意,隻能儘數遵旨。
隨即,元平帝話鋒一轉,談及奏折中另一奇功之人。
“此次江南翻盤,除卻林如海坐鎮破局外,更有一少年奇才相助。
此人乃河北鎮撫使盧俊義之二弟盧昊,雖然年僅十二歲,但已有武舉人功名。此番冒險入江南,助林卿拔除鹽商,功績極大。
朕觀其乃是武舉出身,不便再授其官身。
皇帝抬眸,語出驚人:“但有功不可不賞,所以朕有意封其為三等子爵”
此言一出,深夜殿內瞬間落針可聞。
一眾太上皇派係重臣心頭大震,立刻齊齊出列勸諫。
“陛下萬萬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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