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意外的消息:那隱鼠其實並非被貓所害,倒是它緣著長媽媽的腿要爬上去,被她一腳踏死了。
這確是先前所沒有料想到的。現在我已經記不清當時是怎樣一個感想,但和貓的感情卻終於沒有融和;到了北京,還因為它傷害了兔的兒女們,便舊隙夾新嫌,使出更辣的辣手。“仇貓”的話柄,也從此傳揚開來。然而在現在,這些早已是過去的事了,我已經改變態度,對貓頗為客氣,倘其萬不得已,則趕走而已,決不打傷它們,更何況殺害。這是我近幾年的進步。經驗既多,一旦大悟,知道貓的偷魚肉,拖小雞,深夜大叫,人們自然十之九是憎惡的,而這憎惡是在貓身上。假如我出而為人們驅除這憎惡,打傷或殺害了它,它便立刻變為可憐,那憎惡倒移在我身上了。所以,目下的辦法,是凡遇貓們搗亂,至於有人討厭時,我便站出去,在門口大聲叱曰:“噓!滾!”小小平靜,即回書房,這樣,就長保著禦侮保家的資格。其實這方法,中國的官兵就常在實做的,他們總不肯掃清土匪或撲滅敵人,因為這麼一來,就要不被重視,甚至於因失其用處而被裁汰。我想,如果能將這方法推廣應用,我大概也總可望成為所謂“指導青年”的“前輩”的罷,但現下也還未決心實踐,正在研究而且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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