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正是目前司法實踐中爭議最大的焦點。
異煙肼到底算不算危險物質?毒狗行為到底能不能等同於危害公共安全?這也是鐘情為什麼要將這場庭審公之於眾的原因。
她要借公訴人的口,徹底堵死這套流氓邏輯。
坐在公訴席上的檢察官,在開庭前已經和鐘情的律師團隊進行了深度的案情探討,早就對這種詭辯做好了準備。
“公訴人請求對辯護人的意見進行質證。”
檢察官站起身,按下了法庭多媒體展示台的開關。
大屏幕上,出現了一份由國家級毒理學實驗室出具的鑒定報告,以及一組觸目驚心的實驗數據。
“辯護人稱異煙肼是常規藥物,不屬於危險物質,這是典型的偷換概念。”
檢察官的聲音鏗鏘有力,回蕩在審判大廳:“藥品在醫院的處方監管下是救人的良藥,但當它被非醫療目的、高濃度地提純並包裹在食物中隨意丟棄時,它就是致命的毒藥。”
“鑒定報告顯示,被告人製作的毒香腸中,異煙肼的含量高達每百克兩克!這是正常成人每日治療劑量的數十倍!根據毒理學專家的評估,一個體重十五公斤的兒童,隻需要誤食不足十克的此類毒餌,就會引發嚴重的急性中毒,導致肝腎衰竭甚至腦水腫死亡。”
檢察官轉過頭,淩厲的目光直逼辯護律師:“辯護人說兒童不可能去誤食?草叢、沙坑旁邊,正是低齡兒童最常活動的區域。三到五歲的幼童正處於口腔期,對一切顏色鮮豔、散發著肉香味的食物有著天然的好奇心。你把致命的毒藥放在兒童觸手可及的地方,然後賭兒童的監護人能百分之百地看護住?這就是你所謂的沒有社會危害性?!”
請前往oop.tw閱讀本書最新內容
辯護律師被質問得臉色一白,張了張嘴,卻發現無法反駁這個基於兒童行為心理學的客觀事實。
檢察官沒有給他喘息的機會,繼續乘勝追擊。
”!立成告就名罪該,脅威的迫急、的實現成構康健命生的人數多定特不對以足為行放投種這要隻,亡死而食誤為因童兒有的真要需不,說是就也。犯險危個一是,全安共公害危法方險危以的定規條四十一百一第法刑“
”。子孩的家誰是能可就,的裡室救搶院醫在躺天明,狗條一是的死天今,懲嚴以予不果如,為行會社反種這。地之外法的戾暴泄發他了成當區小將,全安命生的人他視無,憤私己一了為強誌孫人告被“
”。辯狡何任許容不絕!當應理於,據有法於,罪全安共公害危法方險危以為性定為行種這對,為認持堅關機訴公“
。辯詭的師律護辯了碎砸,錘重把一如,融交理法,密嚴輯邏,述陳番這的人訴公
。魔惡的抖發瑟瑟上庭法在個那著看地冷冷,背脊著直挺直一她,頭低有沒她但。落滑地住不製控也再淚眼,聲之義正的出發人訴公著聽,雅曼許的上席告原事民帶附在坐
。頭點了點微微,鏈據證的上幕屏大著看,上席聽旁在坐情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