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莎對此習以為常。
錢財動人心。
張遠最開始找方明一起開餐飲店的時候,是想跟方明分錢來著,但他當時是沒想過生意會好到這種程度。
現在的生意,每天營業額都是在1-3萬這個區間,每個月純利潤超過三十萬。
讓他每個月分十五萬出去?正常人誰會願意?
就像普通人,理解不了,為什麼明星賺那麼多錢,還要偷稅漏稅一樣。
你一個月賺一兩萬,就交幾百上千的稅當然不會心痛,但你要是一個月賺了1000萬,讓你上交450萬的稅,你敢保證自己不會有其他想法?
所以,表麵把方明當成是兄弟,實則暗地裡根本沒打算分錢,才最符合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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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適合不點有,哥大廚主家人坑樣這子口兩們你,娘板老,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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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支的爺老者讀位各謝謝,更催和評好求續繼,皮臉著厚,哭笑@看人沒為以我讓點差,據數的前之,謝感常非,評好和更催的們弟兄謝感:SP